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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诉百度侵权案一审胜诉可获6500余万元赔偿

来源:汽车商业评论(于淼)20年11月21日 12:35

四维图新诉百度电子地图著作权纠纷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11月20日晚,四维图新发布公告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11月19日一审判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停止对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地图图形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判处百度赔偿四维图新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500余万元。

四维图新和百度自2009年开始在电子地图数据领域开展商务合作,并于2013年进一步达成《合作协议》。根据该《合作协议》,四维图新授权北京百度网讯、百度在线网络两家公司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原告电子地图作品,并向四维图新支付相应许可费,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予续约。

四维图新认为,百度在《合作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

鉴于此,四维图新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书指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百度立即停止在“百度地图”网页版、“百度地图”ios版、“百度地图”android版、“百度Carlife”ios版、“百度Carlife”android版和“百度导航”android版上侵犯原告四维图新相关图形作品著作权的行为。

有媒体报道,对于四维图新的获赔公告,百度方面回应称百度地图将提起上诉。此前百度已对四维图新侵犯百度地图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了诉讼,赔偿9000万元经济损失,并获得法院受理。

百度与四维图新同为电子地图领域的服务提供者,对于此案后续进展,我们将保持关注。